2025年广东省邮政快递业行政执法案件典型案例(第一批)
案例一:广州市智通快递有限公司(中通)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收寄验视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18日,根据上级部门通报线索,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发现广州市智通快递有限公司在揽收相关快件时未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导致夹带非法宣传品的快件流入寄递渠道。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收寄验视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广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停业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50000元。
案例二: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案
基本案情:2024年11月底至12月,惠州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到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陈江网点、惠州龙溪网点、惠州望江网点和惠州金山湖网点等多个网点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多个网点场地存在诸如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车飞线充电、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杂物和分拣作业设备设置不规范等多项安全隐患问题。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惠州市邮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案例三:东莞市联昊通速递有限公司(联昊通)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案
基本案情:2024年12月25日,湛江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湛江市联昊通品牌快件处理场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东莞市联昊通速递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行为。2025年1月15日,湛江市邮政管理局对东莞市联昊通速递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进行询问,确认了其未经许可到湛江市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东莞市联昊通速递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湛江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东莞市联昊通速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湛江区域无证经营快递业务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案例四:中山鸾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极兔)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案
基本案情:2024年12月12日,江门市邮政管理局接到有关案件线索,反映中山鸾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疑似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行为。2024年12月26日,江门市邮政管理局对中山鸾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确认了该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的地域范围不包含江门市但在江门市揽收快递的违法行为。中山鸾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江门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中山鸾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864元。